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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州市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“无差别”改造
时间:2021-09-24   来源: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  作者:

湖州市重点推进城乡污水治理一张网建设,大力实施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。实现城乡品质面貌的共绘共美、城乡生态文化的共育共显、城乡幸福生活的共建共享、城乡现代治理的共治共管,率先探索形成以无差别城乡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子,为浙江奋力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多湖州力量。

一抓城乡设施无差别。在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,完成了732个污水零直排小区建设。在农村,新改建了282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,完成707座日处理量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,完成有效治理行政村572个,行政村覆盖率64.6%,受益农户29万余户。

二抓智慧监管无差别。在城镇,湖州市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、水质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,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厂季度考核,强化日常维养监管,确保城市静脉重要节点正常稳定运行。对污水处理设施、排放口等治理点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视频追踪,监测因子包括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流量5类指标,实现全市出水水质智能在线监测全覆盖。在农村,搭建了市-区(县)-乡镇三级联动运维监管服务平台,建立了“五位一体”运维管理体系和“站长制”管理模式,试点示范了“绿色处理设施”和“污水零直排村”建设。加大农村污水在线监测设施投入,监测范围由200吨以上扩大至100吨以上(德清县已完成30吨以上处理设施水质在线监测全覆盖),同时要求各运维公司完善运维管理平台,嵌入必要的远程监测及控制功能。

三抓出水水质无差别。在城镇,湖州市46座污水处理厂已连续三年出水合格率达100%,完成26座污水处理厂的清洁排放提标改造,累计投入4.4亿元,污染物消减效率提升24.2%。其中16座单项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水标准,位于全省第一梯队。在农村,累计投资6.8亿元,对572个行政村开展农污有效治理,出水达标率达74%,同比增加了20%,污水污染物消减量同比提高15.86%。